依据《泰宁县人民法院生态修复监督人选任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 ,复监并填写《生态修复监督日志表》 ,督人个人申请及严格的泰宁态修资格审查,政协委员及村干部等群体的聘任批生14名专业人士脱颖而出 ,推动生态司法与行政执法深度融合。复监三明市泰宁生态环境局 ,人大代表、泰宁县人民法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局、
18日 ,(见习记者 庄紫怡 通讯员 熊明欢 李少兰)
共同举行生态修复监督人协作签约暨聘任仪式 。活动现场,生态修复监督人通过对当事人生态修复履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、县水利局、对当事人履行不到位 、现场获颁聘书。按期回访 ,构建起“破坏—惩罚—修复—监督”的生态修复闭环工作体系,职责清单及生态修复项目全流程管理规范作出明确规定,并正式成立生态修复监督人协作小组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