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来 ,配妻
不久后,告上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法院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 ,小三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旬老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汉化婚原官司 。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 。名登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记结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 。配妻数年后,告上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属无效婚姻。在结婚登记时 ,
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 。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因此 ,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 ,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 。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 ,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,
经查 ,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 。昨日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 ,法官说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