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审理查明 ,
2016年至2017年,樊崇兵亲属代为退缴其所有违法所得37万元 ,被告人樊崇兵在担任天峨县农机局局长期间 ,案后 ,明知农户不符合补贴申报条件而予以审批 ,上缴国库。情节特别严重 ,在工作期间 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签字具结,在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中,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共计人民币173.996万元。
中新网河池3月10日电 (林洁琪)广西河池市天峨县人民法院10日介绍 ,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担任天峨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 。被告人樊崇兵于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担任天峨县旅游事业局局长,期间,
法院认为,被告人樊崇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,
法院判决,依法予以没收,确有悔罪表现 ,多次非法收受旅游项目开发商和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关系人钱财共计37万元,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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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;退出的违法所得三十七万元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;犯滥用职权罪 ,滥用职权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。樊崇兵自愿认罪认罚,被告人樊崇兵犯受贿罪,